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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執行埤竹路重建違章建築拆除作業

  • 發佈日期:2014-09-26
  •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處/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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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為加強違章建築管理,杜絕違章建築死灰復燃,於本年9月24日上午執行本市埤竹路拆後重建違章建築拆除作業。
市府都市發展處表示,今(103)年成立違建管理科,展現取締違建決心,呼籲所有市民落實「勿違建 勿佔用」之守法觀念,市府執法絕不鬆懈。為遏止房屋所有權人於本府依法拆除之違章建築重新修復,針對前已依法拆除的違建物特別加強列管複查工作,本次拆除之違章建築物本府前於102年9月13日依法拆除後即有重建修復之行為,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公權力,該違章建築依規定再次執行拆除。
市府表示,自黃市長就任以來,即致力推動「美麗諸羅 魅力嘉義」整頓市容政策,本市主要道路均在整頓範圍之內,執行成果豐碩。除了於本年2月17日訂定「嘉義市政府辦理新領使用執照建築物之複查作業要點」,針對建築工地二次施工的情形特別加強領照後建築物複查工作外,再於10月1日起執行「嘉義市政府排除占用法定騎樓執行計畫」,依施工中涉有占用、商業區原應留設而被占用以及住宅區原應留設而被占用之順序,排除占用法定騎樓興建壁體、門扇等使之成為室內空間者,誓言要還給市民暢通的逛街購物環境。市府也要呼籲市民朋友不要心存僥倖興建違章建築、佔用騎樓及人行道,讓我們共同來創造一個暢行無礙、安全又舒適的嘉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