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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04年1月違反都市計畫法案件查處情形

  • 發佈日期:2015-02-04
  •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處

  

編號

店名

地址

違法事實

查處情況

1

蔡岳璋理髮廳

嘉義市西區美源里世賢路四段149號一樓

公共設施保留地經營美容美髮及按摩業

函請停止使用

2

楓的冷飲店

嘉義市東區頂寮里立仁路288號一樓

住宅區經營視聽歌唱

函請停止使用

3

韻好視聽歌唱

嘉義市東區安寮里吳鳳南路453號2樓

住宅區經營視聽歌唱

函請停止使用

4

康庭餐飲

嘉義市西區紅瓦里新民路377號附1

加油站用地經營視聽歌唱

函請停止使用

5

鏡子冷飲店

嘉義市西區文化里康樂街90之6,90之7號一樓

住宅區經營飲酒業(酒吧)

函請停止使用並限期提出陳述

6

冠王保齡球

嘉義市上海路29號

住宅區經營保齡球館業

函請停止使用

 備註:經函請停止使用仍繼續營業者,本府得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按次處罰6-30萬元。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