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03年12月間新竹市及台北市接連發生違章建築火災致民眾死亡事件,為強既存違章建築之管理,保障市民居住安全及增進嘉義市的市容景觀,嘉義市政府已訂定影響公共安全既存違章建築拆除計畫。
考量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供不特定人使用時之使用強度及其緊急逃生避難及其建築物結構安全之重要性,本計畫執行對象係以既存違章建築中有影響建築物公共安全之虞、供八大行業或旅館營業使用之整幢違章建築、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章建築為主,另本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地區內用戶防火間隔(巷)之違章建築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供不特定人使用,妨害緊急逃生避難有立即危險之違建物亦為本計畫執行範圍內。
都市發展處表示,104年度編列之違章建築拆除預算300萬元業經議會審議通過,其中將提列150萬元執行本計畫,其餘150萬經費作為執行拆除新違建之用。另本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工程中拆除防火間隔(巷)之違章建築所需經費將逐年編列。。
市府呼籲市民與市府一起努力,不要再建違章建築占用騎樓、人行道、法定空地等,對於業主而言,不建違建將可以使居住的品質更好,享受陽光與更舒適的通風環境,對於廣大市民而言,市容的維護需要每位市民共同努力,防火防災與市容景觀也需要大家一起,千萬不要為了一己之私而影響到公共安全。市府也要呼籲市民朋友不要心存僥倖興建違章建築,讓我們共同來創造一個安全又舒適的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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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違建管理科科長林尚卿22543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