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業於107年6月29日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12月16日起公共停車場應於靠近停車場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地,需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屬停車位。
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停車位識別證明,包含「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停車位識別證」或「兒童健保卡」等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事證」;考量孕婦產檢及兒童就醫時,需隨身攜帶健康手冊,所以交通部另製作停車位識別證,8月1日起發放。
孕婦及育兒家長8月1日起,可持孕婦或兒童健康手冊正本向嘉義市東、西區公所或嘉義市東、西區衛生所領取。
另於10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生之新生兒或懷孕婦女,醫療院所及衛生所發放孕婦及兒童健康手冊時,夾附停車位識別證。108年1月1日以後,逕由新版手冊內印製停車位識別證頁面。
如有相關疑問請電話洽詢嘉義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05-2246476吳先生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國民健康科05-2338066分機513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