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鼓勵民眾辦理危老重建,稅賦減免優惠再延長五年

  • 發佈日期:2022-03-22
  •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處

       原訂於111年5月11日屆期的危老重建稅賦優惠措施,經行政院111年3月10日正式發布,再延長五年至116年5月11日止。中央主管稅賦的財政部表示,因全台仍存有許多危老建築,為鼓勵民眾加速重建,稅賦優惠措施有延長的必要性。

       依據行政院111年3月10日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八條規定,若個人、法人在116年5月11日前申請危老重建計畫,其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在重建期間因無法使用,其地價稅可全額免稅,完成重建後,只要屋主未移轉房屋,危老重建計畫的土地、建物其地價稅及房屋稅可享二年內減半課稅。此外,危老重建的所有權人(屋主)若為自然人(個人),在地價稅與房屋稅兩年減半優惠期滿後,該期間若屋主未移轉屋房,可繼續享有房屋稅減半優惠,最長達十年。

       為推動危老重建並協助市民朋友提出申請,市府已委託長榮大學成立了危老重建轉導團,提供危老重建的諮詢與一條龍服務,讓有重建需求的市民朋友都可以透過輔導團的協助,更快速的提案並取得市府核定函。

       民眾如有危老重建申請疑義或想報名參加危老課程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市府都市發展處都市更新科危老重建駐點人員(05-2294838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