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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降噪自主管理 營造友善生活環境

  • 發布日期:2026-05-08
  • 上稿單位: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品質管理科

icon-低噪音機具

       嘉義市近年積極發展成為「臺灣西部新都心」,持續開發建設、推觀光、拚經濟,營建工程日益增多,每年施工工地多達千餘處。惟該市地狹人稠,營建工地施工行為與民眾生活相當緊密,其施工噪音常影響民眾生活安寧,為降低營建工程噪音擾民問題,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動工地噪音自主管理,強調「源頭降噪」及「施工前先告知」原則,輔導營建業者強化敦親睦鄰、施工時段控制、施工人員訓練操作,並採取防音措施及導入噪音監控設備,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打造更友善的施工與居住環境。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統計去(114)年共受理179件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較113年203件改善11.8%,顯示仍有部分工地對噪音防制觀念及敏感度有精進空間,因此推動噪音自主管理措施,從制度面與執行面同步強化。在具體作法上,輔導營建業者落實以下自主管理策略:

  • 敦親睦鄰:進行周邊住戶拜訪,說明施工期程規劃,針對特殊需求事先溝通,並盡可能配合近鄰的要求。如需進行鑿壁、開挖、拆除、打樁等高噪音施工,應至少於「3日」前張貼公告或逐戶告知鄰近住戶,讓居民可提前因應準備。
  • 時段控制:訂定合理施工時段,以平日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為原則,避免於非必要時段進行作業,並應避開同時段施作多項高噪音工項。
  • 人員專業訓練:落實人員管理教育,要求正確使用施工機具,操作動作應緩慢確實,減少不必要的碰撞與擠壓,並減少不必要之高速運轉或空轉。
  • 減噪與監測:執行高噪音作業時,應使用低噪音施工機具,並採取防音、隔音或減振等措施,以降低噪音傳遞,並設置噪音監控設備協助即時調整與控管,確實掌握施工音量。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期透過多元輔導與制度建立以提升營建工地噪音管理自主性,減低施工行為對周遭環境造成的衝擊。該局提醒營建業者,本市公告自每日22時至翌日7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自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之行為,如經查獲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另若工地未落實防制導致噪音超出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仍不符合者,將處新臺幣 1 萬 8,000 元以上 18 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遵守相關法規,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