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西區區公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
發文字號:嘉市西區民字第1052501121號
主旨:公告祭祀公業童結派下現員變動後名冊、全員系統表徵求異議。
依據:
一、祭祀公業條例第11條、第18條。
二、祭祀公業童結管理人童聰成先生等3人105年6月27日童聰成先生等3人105年(誤繕為106年)6月27日祭祀公業童結派下員名冊漏列或誤列更正申請書及附件。
公告事項:
一、本案前經派下員童武光等44人出具同意書補列林童淑貞等14人及依據申請人之申請及代為公告,內容如有不實情事,概由申請人負責。
二、祭祀公業童結派下現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及不動產清冊業經張貼於本所及下埤里辦公處公告欄,並於嘉義市政府及本所電腦網站刊登公告文30日。
三、利害關係人對於是項公告資料,如認有錯誤或遺漏,應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所提出異議,屆期後如無人提出異議,則由本所發給祭祀公業派下現員變動後名冊及系統表。嗣後如有任何枝節發生,本所概不負責。
區長 許猛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