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4年7月1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本府第一會議室
市長 陳麗貞
(詳如簽到簿)
陳麗娟
(一)舊署嘉醫院土地撥用案,請財政局彙製辦理期程流程表,並於每週提報,以確實掌握工作進度。 (二)中油油槽拆除後之規劃利用案,請建設局與中油公司密切聯繫,並積極主動參與,期能配合本市之發展需求為原則,以帶動商機,共創雙贏。 (三)工務局辦理各項工程時,於施作過程中,民眾如有反應意見,應請承包商立即轉知本府處理,以節省經費並減少民怨。 (四)「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各單位之辦理情形,請企劃室加強追蹤列管,並請各單位就應改善或亟需辦理事項積極執行,以爭取佳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