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9年度堀川段、玉川段(部分)地籍圖重測作業已辦理完畢,尚未辦理換狀民眾,請於收到重測權利書狀換發(加註)通知書後,依下列方式至本市地政事務所辦理:
- 本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印章、通知書及原所有權狀正本辦理。如原所有權狀遺失,則須填寫遺失切結書。
- 委託他人代辦,則需另備代理人之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但如原所有權狀遺失,且未能親自到場者,須另攜帶印鑑章及附繳印鑑證明,填寫遺失切結書。
- 倘若無法前來本市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狀,亦得於上班時間就近選擇其他地政事務所,跨所申請換狀郵寄服務。
如有申辦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5-2246501轉110、111、116),或親洽嘉義市地政事務所諮詢(嘉義市國華街245號8樓),我們將竭誠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