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嘉義市青年街工廠再度傳出火災,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說明如下:
本局下午5時15分接獲民眾通報該址發生火災,立即派員至現場了解並進行環境監測,火勢在下午6時撲滅,現場仍聞有燃燒臭味,經監測空氣品質尚無明顯異常狀況。
該場址為先前非法堆置起火的場址,已於109年12月18日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本局已要求吳姓行為人停止製程作業,於110年2月3日發生火災事件後,本局每日皆派員巡查及現場監控,均無異常,也沒有人在裡面作業,本次火災原因尚待相關單位鑑識調查。
本案非法堆置場址吳姓行為人因違反相關環保法令,本局已就廢棄物清理法裁罰12萬6,000元、空氣污染防制法121萬5,000元、水污染防治法3萬元,總計新臺幣137萬1,000元。目前嘉義地檢署偵辦中,因廢棄物產源需調查指認,證據尚需保全,廢棄物還無法清除處理,本局已要求行為人提出廢棄物處置計畫書,後續待司法單位釐清責任後,即要求相關行為人妥善處理廢棄物。
原定110年4月7日上午10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會同疑似產源機構,前往本場址釐清相關責任,已通知吳姓行為人及地主一併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