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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用)(嘉義市部分)」案及「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用)(嘉義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並自即日起公告發布實施。

  • 發佈日期:2022-12-28
  • 發布單位:都市發展處

嘉義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26153571號

 

主旨:「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用)(嘉義市部分)」案及「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用)(嘉義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並自即日起公告發布實施,請週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014次會議、內政部111年12月19日內授營字第1110821614號函核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查閱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公告欄。

(二)本市西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https://urban.chiayi.gov.tw/)→「訊息專欄」→都市計畫科→點選本計畫案名,並刊登本府公報。

二、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請至本府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查閱,或至本府都市發展處網站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