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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聯合報109年3月24日報載本市污水建設「後年全期完工、可望每日6萬噸」相關報導期程及處理污水量錯誤內容,本府提出澄清說明。

  • 發布單位:嘉義市政府工務處污水下水道科
  • 發佈日期:2020-03-24

業務單位澄清說明如下:依據105年5月內政部核定「嘉義市污水第一期修正實施計畫」,本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分三期興建,建設經費為116億,建設期程為104至121年,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第一標於108年5月試運轉後,每日可處理污水量為1.2萬噸,全期於121年興建完成後才可達6萬噸處理污水量,而非報載於後年(111年)即可達到6萬噸污水處理水量,為避免市民造成誤解,特此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