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申辦中已取得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畜牧場。(二)已取得營運許可證或申辦中之禽畜糞堆肥場。(三)登記有案之畜牧類(肉品)合作社場。(四)已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或申辦中已取得屠宰場同意設立文件之屠宰場。(五)其他經營畜牧相關產業之產銷班、農民團體及農業企業機構(以下簡稱農企業)。
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農家綜合貸款、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
(一)新貸案件:自一百十年六月三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貸款者,至一百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免息。(二)舊貸案件:自本辦法施行日至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申請貸款者,及尚有舊貸餘額之案件,自一百十年六月三日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免息。
詳如附件
(一)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二)依法承受農(漁)會信用部之銀行當地分行。(三)全國農業金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