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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115年老人春節禮金發放

 

本府為貫徹老人福利政策,彰顯崇老敬老傳統美德,對資深市民表達敬意,並歡度新春佳節,於春節(農曆一月一日)前對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市民,發放老人春節禮金。


本次老人春節禮金發放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115年2月17日(含)當日年滿65歲且設籍嘉義市滿半年以上之長者,可領取老人春節禮金新臺幣1,000元整。

 

領取老人春節禮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須憑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受委託代領者須為年滿18歲之成年人,並備妥通知單、委託書、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與印章。 

 

 

 


 

領取現金主要發放日期為115年1月24日(六)及1月25日(日),連續兩天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市民可依通知單前往各區指定地點領取。領取通知單將自115年1月16日起,送達市民戶籍地址,本禮金將與本市「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普發現金」併同發放。

 

若未能於主要發放日完成領取,資深市民可於115年1月30日(五)、1月31(六)日及2月6日(五)、2月7日(六),於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5時,至戶籍地所屬之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 民眾因故無法於上述時段領取現金,可於115年3月2日(一)至3月15日(日)申請轉帳,提供線上及紙本兩種方式,相關申請網站嗣後再行公告;款項預計於115年4月30日(四)前撥款入帳;未於期限內領取或申請轉帳者,視同放棄,不再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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